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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寿光农商行外部资产评估机构入围项目
  • 发布于:2016-06-12 14:37作者:QLCPA
  • 寿光农商行外部资产评估机构入围项目

     

    【项目编号: ZY04WFSG2016018】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   购   人: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正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16年06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4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9

    一、项目概况.............................................................. 9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9

    三、踏勘现场.............................................................. 9

    四、报价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的提交........................................... 10

    第四章 无效报价文件的认定..................................................... 11

    第五章 磋商文件.............................................................. 12

    一、磋商文件的构成........................................................ 12

    二、磋商文件修改......................................................... 12

    三、磋商文件解释及澄清.................................................... 12

    四、磋商答疑事项......................................................... 12

    第六章 报价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12

    一、报价文件的编制........................................................ 12

    二、报价文件的编写、装订.................................................. 12

    三、报价文件的密封及递交.................................................. 13

    四、 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 13

    五、报价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13

    第七章 公开报价会议.......................................................... 15

    第八章 磋商、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 16

    第九章 成交通知书及采购合同................................................... 24

    一、成交通知书的签发...................................................... 24

    二、书面采购合同的签订.................................................... 24

    三、采购合同的备案........................................................ 25

    四、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26

    第十章 采购人责任............................................................ 33

    第十一章 供应商责任.......................................................... 34

    第十二章  其他内容........................................................... 35

    第十三章 报价文件格式......................................................... 31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寿光市银海路19号        

        联系方式:0536-5222195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正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高新区北宫东街新华大厦A座14楼

     联系方式:0536-8096892  

    三、采购项目编号:ZY04WFSG2016018

    四、项目名称:寿光农商行外部资产评估机构入围项目

    五、采购内容及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采购内容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一包:房地产、土地估价机构

    因业务发展需要需为

    寿光市农商银行抵押贷款项目

    提供房地产、土地评估服务。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房地产估价机构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土地评估机构B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必须同时在寿光市房地产管理局和国土资源局备案(报名时需持有相关证明材料);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包:资产估价机构

    因业务发展需要需为

    寿光市农商银行抵押贷款项目

    提供资产评估服务。

    1、投标人必须取得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或价格评估资质证书;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六、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潍坊高新区北宫东街新华大厦A座14楼,

    时间:2016年6月2日-2016年6月8日           方式:自行领取,  文件费:300元

    七、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6月16日上午9:30            

    八、开标日期 :   2016年6月16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潍坊高新区北宫东街新华大厦A座14楼开标室

    九、本项目联系人:  朱树志   联系电话:0536-8096892 13376465869   传真:0536-8799663

    十、其他:

     1、报名时间:2016年6 月2日-2016年6月8 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潍坊高新区北宫东街新华大厦A座14楼招标代理部

    3、报名时携带:投标单位须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复印件)等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投标单位资料必须真实,严禁借资质参加投标。(注:一包报名单位需携带寿光市房地产管理局和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备案证明)

     

                                                              2016年6月2 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采购人

    采   购 人: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主任      联系电话:0536-5222195

    2

    采购代理机构

    山东正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

    联系人

    朱树志     联系电话:0536-8096892   13376465869

    4

    电子邮箱

    sdzygczx01@163.com

    5

    项目名称

    寿光农商行外部资产评估机构入围项目

    6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7

    供应商资格条件

    详见磋商公告。

    8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9

    踏勘现场

    不组织,自行勘察。

    10

    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

    澄清、修改及补充通知等书面材料

    11

    供应商书面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2016年6月9 日12:00

    12

    供应商要求澄清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6年6月10日下午5时前采购人作出答复。供应商其他时间提出的问题,采购人不予答复。

    13

    报价有效期

    60日历天

    14

    报价截止时间

    2016年6 月16 日9时30分

    15

    报价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每包5000元。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投标人必须做到在2016年 6 月 14  日下午16:30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电汇(含电子转账,如为同行可采用转账方式)至山东正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并在备注栏注明“     保证金”。投标人需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电汇或转账凭证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中。

    开 户银 行:中国农业银行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开  户  名:山东正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帐      号:15458001040054947

       联系人:朱树志               联系电话:0536-8096892

    友情提示:1、银行在法定节假日不办理公对公账户电汇或转账业务,请提前办理。

    16

    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15年

    17

    签字或盖章要求

    凡要求签字并盖章的地方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18

    报价文件正、副本份数

    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正副本应分册装订胶装成册,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和“副本”标识。

    19

    封套上应写明内容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在     年   月   日9:00前不得开封

    20

    报价文件

    递交时间

    及地点

    时间:2016年6月16日上午9:30

    地点:潍坊高新区北宫东街新华大厦A座14楼开标室

    21

    是否退还报价文件

    否

    22

    开标时间

    及地点

    时间:2016年6月16日上午9:30

    地点:潍坊高新区北宫东街新华大厦A座14楼开标室

    23

    开标程序

    密封情况检查:投标单位代表人员检查报价文件的密封情况。

    开标顺序:抽签。

    24

    评标委员会组成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5

    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一包中标单位3名;二包中标单位3名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一包3名;二包3名

    26

    履约保证金

    (1)提交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后,签订合同前;

    (2)提交金额:每包50000元整

    27

    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是指:

    近三年的银行类似服务项目

    28

    代理服务费

    每个标段:每标段三个中标人,每个中标人2000元。    

    交纳形式:电汇或现金

    交纳时间:供应商中标后,于获取成交通知书前交纳

    账号信息: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户名:山东正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15458001040054947

    29

    保证金退还事宜

    (一)退还时间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投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本项目为  寿光农商行外部资产评估机构入围项目  招标,我公司受  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本项目的招标事宜,现对本次招标作如下有关说明:

    一、项目概况:

    1、遴选3家房地产、土地估价机构,因业务发展需为寿光市农商银行抵押贷款业务提供房地产、土地评估服务。

    2、遴选3家资产评估机构,因业务发展需为寿光市农商银行抵押贷款业务提供资产评估服务。

    二、服务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

    三、请投标人务必在开标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并将原件装好,并附证件及业绩材料明细表,原件材料在开标前连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将拒收。

    A.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B.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C.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投标保证金必须来自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上的账号);

    D.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的也视为有效);

    E.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的也视为有效,投标文件为法定代表人签署且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不需要此项内容);

    F. 投标保证金汇款证明件;

    G. 寿光市房地产管理局和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备案证明(A包提供)

    H. 荣誉表彰证书原件及业绩合同原件;如投标单位现场提供的荣誉表彰证书原件及业绩合同原件经查验有弄虚作假的,无论中标与否,一经发现,取消该投标单位投标资格;

    I.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需提供的资料。

    注:1.第A-G项证件原件为资格证明材料,投标单位开标前必须备齐、递交,开标后对递交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若开标后递交的资格证明材料缺A-E项中任一项证明原件,则其投标文件将不进入详细评审。以上证件如果正在办理年审的,则需办证机构出具相关证明。

    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帐户一次性汇入招标文件指定帐户并且能从招标文件指定帐户查到,开标时需携带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到投标现场,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其投标将被拒绝。

    3.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时,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备查验。

    四、投标人开标时必须携带本章“第三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等原件,并将相应材料的的复印件做入标书中,且加盖公司公章或加盖骑缝公章。

    五、投标书中投标报价必须打印,手写必须加盖公章,否则投标为无效投标。

    六、凡涉及本次招标的有关补充或修正,均以山东正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书面通知为准。非由招标代理机构处获得的招标资料,一律为无效资料。

    七、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投标人请在开标时间前半个小时到达开标现场,并将招标说明中要求递交的各项原件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九、投标人一旦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第四章 无效报价文件的认定

     

    一、开启报价文件前,经确认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竞争性磋商:

    (一)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未按时参加公开报价会议的;

    (二)报价文件未能于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地点的;

    (三)报价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的;

    (四)报价文件及其他需要密封文件的密封袋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和加盖供应商公章的;

    (五)没有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报价保证金的;

    二、开启报价文件后,经确认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无效报价,按废标处理:

    (一)报价文件未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且未加盖供应商公章的;

    (二)报价高于预算控制价的;

    (三)最终报价,经磋商小组确认明显低于成本价的;

    (四)供应商报价产品(设备)不齐全,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五)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报价文件,或在一份报价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报价方案的除外);

    (六)报价文件明显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供货期、质量标准或其它实质性要求的;

    (七)报价文件重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不清的;

    (八)报价文件编制不符合编制要求的;

    (九)不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内容、数据大量雷同,或有其它明显串通报价行为的;

    (十)报价文件中存在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其它实质性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料的;

    (十一)供应商以联合体报价的;

    (十二)供应商拒绝对细微偏差作出补正的;

    (十三)报价文件中存在重大偏差的;

    (十四)资格审查文件要求的证件中,原件和复印件有无效、缺项和不实之处的;

    磋商小组必须严格按照以上标准认定无效报价。经确认为无效报价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供应商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使之成为具有符合性的报价文件。

     


    第五章 磋商文件

    一、磋商文件的构成

    1.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磋商程序和合同格式。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① 磋商公告

    ② 供应商须知

    ③ 合同格式

    ④  评标办法

    ⑤  报价文件格式

    2.磋商文件以中文编印,且以之为准。

    二、磋商文件修改

    (一)磋商文件发出后,确需修改的,按照程序采购人可在公开报价3日前以补充文件等方式修改磋商文件。

    (二)补充文件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获得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补充文件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力。

    (三)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文件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三、磋商文件解释及澄清

    磋商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供应商获得磋商文件后,应认真审阅磋商文件中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供应商若认为磋商文件的内容存在残缺、表述不确切或容易引起误解需要采购人予以澄清的,2016年6月9日上午12时前,各供应商将磋商文件中需要明确的问题以纸质版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及Word格式电子版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sdzygczx01@163.com);2016年6月 10 日下午17时前采购人作出答复。供应商在其他时间提出的问题,采购人将不予答复。

    四、磋商答疑事项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根据供应商提出的问题和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给予澄清、解答,将有关问题进行系统答复和书面汇总。答复仅包括对问题的解释,但不说明问题的来源。答复材料作为磋商文件的补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果供应商在答复截止前未对磋商文件有关条款提出异议,视为充分理解磋商文件所有内容,一旦递交报价文件,则认为该供应商接受磋商文件所有条款。

     


    第六章 报价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一、报价文件的编制

    (一)报价文件编制,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根据所投项目特点和要求,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制定系统的、规范的报价文件,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确保实现项目目标任务。

    (二)报价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之间与报价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三)供应商的提交的报价文件要求如下:(标书必须分包制作,每包制作一份投标文件)

    ★报价文件部分主要内容:

      商务部分主要内容:

    1 报价函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 评估机构简介

    5 评估机构估价师名单

    6 2013年以来完成的银行抵押贷款业绩一览表

    7 近年财务状况表

    8 与投标项目的操作、服务有关的情况

    9 针对寿光市评估业务的实施方案及保障措施

    10投标方内部管理、监督制度及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

    11评标需提交的其他资料

    投标文件格式见第六章 。

     

    二、报价文件的编写、装订

       (一)报价文件编写、装订总的要求

    1.报价文件应当做到内容完整、字迹清楚、数据准确、概念清晰,不得有加行、涂改和增删。

    2.报价文件如有错漏处,可以修改,但修改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报价文件的正本必须用A4纸打印,须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签字,字迹清晰,易于辨认,并在封面右上角上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复印件,封面右上角注明“副本”字样。

    4.报价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述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5.报价文件不符合以上要求的将视为无效报价。

    三、报价文件的密封及递交

    1.报价文件一式6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5份,如果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2.报价文件必须胶装,采用活页装订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3.供应商应将报价文件密封包装,封口处必须盖有供应商公章。

    4. 报价文件由专人送交,供应商应将报价文件按以上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送达。

    5. 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和标记,导致报价文件被误投或提前启封,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四、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

    1.所有报价文件都必须按采购人在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至采购人。

    2. 因磋商文件的修改推迟报价截止日期时,则按采购人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报价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做无效报价处理:

    l  供应商未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递交的;

    l  供应商的报价文件有破损的,导致字迹不清晰,无法辩论的;

    5.供应商递交报价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报价文件不予退还。

    迟交的报价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后收到的报价文件。

    五、报价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一)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报价文件,并书面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撤回已递交的报价文件并已缴纳报价保证金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

    (二)供应商的修改、补充或撤回的通知,应按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并标明“修改”、“补充”或“撤回”字样。

    (三)在磋商文件规定的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后至报价有效期终止之前,供应商不得撤回报价文件,否则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七章 公开报价会议

     

    报价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要求所有报名供应商参加。在有关监督部门监督下公开进行。

    一、时间及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二、主持人宣布报价会议纪律及注意事项;

    三、主持人宣布参加报价会议人员组成情况;

    四、主持人宣布参加报价会议的供应商和报价文件送达情况;

    五、由供应商检查报价文件的密封情况。

    六、唱价

    对于按时送达、符合密封、签署及递交要求的报价文件,以供应商抽签顺序决定唱价顺序,由采购代理机构人员统一唱价。唱价完毕,供应商需在唱价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七、报价文件错误修正

    (一)报价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分项报价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二)总报价须用大写与小写两种方式填写。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三)对不同文字文本报价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八、供应商对报价会议有异议的,应当在报价会议现场提出,采购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第八章 磋商、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

    一、磋商

    (一)磋商会议

    1.磋商会议由磋商小组负责。磋商时按磋商工作纪律执行,供应商代表凭单位介绍信和个人身份证参加磋商。

    2.成立磋商小组。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代理机构根据项目特点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成员由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及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3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报价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采购、评审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

    3.专家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磋商小组设组长。为体现公平公正,磋商小组组长从专家中推选产生。

    (二)磋商原则

    磋商小组须按法律法规规定及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办法、磋商方式,公平、公正、择优确定候选成交供应商。

    同时,在磋商时恪守以下原则:

    1.客观性原则:磋商小组必须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认真评审;磋商小组对报价文件的评审仅依靠报价文件本身,而不依靠报价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

    2.统一性原则:磋商小组必须按照统一的磋商原则和评审办法,用统一标准进行评审。

    3.独立性原则:评审工作在磋商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磋商小组成员对出具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4.保密性原则:磋商小组成员及熟知情况的有关工作人员必须保守供应商的商业秘密。

    5.综合性原则:磋商小组将综合分析、评审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出成交候选人。

    6.在磋商过程中,出现各类带有争议性或不明确性问题时,均由磋商小组共同研究确定。若磋商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时,须经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独立表决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最终书面决议。书面决议须经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名确认。

    7.参加磋商会议的人员应对磋商全过程的一切相关资料及信息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员泄露。

    (三)磋商程序

    1.磋商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

    2. 采购人代表对采购项目内容情况进行介绍,但不得带有涉及供应商的倾向和观点,其表决意见应最后发表。

    3.磋商小组组长主持并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磋商:

    (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技术及商务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价,供应商必须密封最后报价交至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人。

    报价共计2次(含公开的基础报价)。

    4.对于供应商在磋商活动中提出的问题,磋商小组应认真核实,必须形成书面材料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充,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5.如果各供应商的报价均超出了采购人确定的本次采购项目预算资金,应取消本次磋商,另行组织;但是,如果采购人出具了追加预算资金的书面证明,也可依照程序继续进行磋商。

    (四)磋商内容:磋商小组按照程序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就本次采购的各方面内容进行磋商。主要包括:

    各供应商的报价、产品性能、质量、技术规范、供货期、主要业绩、信誉情况等。

    二、评审

    (一)报价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报价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可以个别地要求供应商澄清其报价文件。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二)报价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1.细微偏差。细微偏差是报价文件在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报价文件的有效性。

    2.如果报价文件实质上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视为无效报价。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报价。

    3.无效报价:

    (1)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报价视为无效报价,但报价保证金不被没收:

    ①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必备的证件未能提供。

    ②报价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签署、密封。

    ③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存在重大偏差。

    ④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不参加报价会议。

    ⑤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报价文件。

    ⑥评审标准中明确规定的情况。

    ⑦第二次报价高于第一次报价的为无效报价。(经现场磋商,采购服务或技术参数、数量有重大变动的除外)。

    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2)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报价视为无效报价,报价保证金将被没收:

    ①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及其他文件不真实,提供虚假材料。

    ②供应商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

    ③在整个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有企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任何不当活动。

    ④供应商串通或采用不正当竞争方式。

    ⑤供应商向与采购、磋商工作有关的人员提供不正当利益。

    ⑥成交供应商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签订合同。

    ⑦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

    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供应商有上述行为之一的,采购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行使其权利。供应商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索赔的权利。

    (三)报价文件的详细评审:

     

    1.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本次招标设招标控制价,一包、二包招标控制价为:本招标文件评估收费标准的  100 %,投标单位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或等于招标控制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1.2评标的原则及要求: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科学合理、竞争择优。在投标企业社会信誉高、项目实施方案科学合理、质量和服务期限保证措施得当的前提下,择优选定中标企业。

                                 一包:具体评标办法:

    评分项目

    评分标准

    一、投标报价(25分)

    1、.当投标人小于等于5家时,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P值;当投标人大于5家小于等于11家时,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一个最低后的算术平均值为P值;当投标人大于11家时,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两个最高,两个最低后的算术平均值为P值;

    2、评标基准价 =P值。 在报价范围内,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基本分25分。投标报价比评标基准值P值每增1%,基本分减1 分,减完为止;投标报价比评标基准值P值每减少1%,基本分减1   分,减完为止。(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企业业绩

    及荣誉(20分)

    1、投标人2013年以来从事过银行房地产、土地评估项目评估额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每宗得2分,本项最高得14分。(以业务委托书及评估报告原件为准)

    2、投标人具有协会颁发的荣誉及表彰的每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以荣誉证书原件为准)

    三、公司综合实力(20分)

    1、估价师数量及业务能力:在房地产估价师8人,土地估价师5人的基础上,每增加1人加1分,本项最多10分。(提供人员姓名清单、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资格证书原件)。

    2、公司人员配备在15人基础上,每增加1人加1分,本项最多5分。(提供人员姓名、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原件)

    3、根据公司在职人员、档案管理制度、自动化办公情况,在1-5分内进行打分。

    以上证明材料原件,若经核实为虚假材料,无论中标与否,均取消其资格。

    四、评估报告质量(15分)

    1、符合规范格式,要素及附件齐全,得1-3分。

    2、估价程序步骤科学严谨、能够使估价工作规范化、提高估价效率,体现各具体工作之间的内在联系,得1-3分。

    3、评估方法科学、评估要点齐全、参数取值依据充分合理、解决问题方案系统,得1-3分。

    4、估价报告、技术报告内容政策依据充分,理论性、逻辑性强,表述准确、完整、无遗漏,得1-3分。

    5、估价过程规范、估价结果客观、公正,无明显偏离市场价值的现象,得1-3分。

    五、服务质量与承诺(20分)

    1、机构专业人员齐全,能做到按时限及时安排估价师勘察现场,撰写评估报告,得1-4分。

    2、落实服务承诺保障措施,承诺制订严谨合理、措施保障可靠可行,得1-8分。

    3、公司在职人员对公司从业人员情况、评估业绩、经营状况、服务理念、公司诚信等方面对本项目作出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承诺,得1-8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上述评标办法对收到的投标书进行综合评审,在经评委评审后按综合得分由高到底的顺序进行排名,综合排名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低于成本价的除外)。中标价为其投标报价。若发现投标单位串通报价,扰乱投标秩序的,评标委员会将取消该单位参加投标的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二包:具体评标办法:

    评分项目

    评分标准

    一、投标报价

      (30分)

    1、.当投标人N小于等于5家时,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P值;当投标人大于5家小于等于11家时,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一个最低后的算术平均值为P值;当投标人N大于11家时,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两个最高,两个最低后的算术平均值为P值;

    2、评标基准价A值= P值。 在报价范围内,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基本分30分。投标报价比评标基准值A值每增1%,基本分减1 分,减完为止;投标报价比评标基准值A值每减少1%,基本分减1   分,减完为止。(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企业业绩

       (20分)

    1、投标人2013年以来从事过银行资产评估额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每宗得1分,3000万元以上的每宗3分,5000万元以上的每宗5分,本项最高得15分。(以业务委托书及评估报告原件为准)

    2、具有协会荣誉及表彰的每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5分。(以荣誉证书原件为准)

    三、公司综合实力 (15分)

    1、估价师数量及业务能力,在资产评估师或价格鉴证师5人基础上,每增加1人加1分,本项最多5分。(提供人员姓名清单、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原件、资格证书原件等)。

    2、公司人员配备在10人基础上,每增加1人加1分,本项最多5分。(提供人员姓名、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原件等)。

    3、根据公司在职人员、档案管理,管理制度,自动化办公等情况,在1-5分范围内打分。

    以上证明材料原件,若经核实为虚假材料,无论中标与否,均取消其中标资格。

    四、评估报告质量   (15分)

    1、符合规范格式,要素及附件齐全,得1-3分。

    2、估价程序步骤科学严谨、能够使估价工作规范化、提高估价效率,体现各具体工作之间的内在联系,得1-3分。

    3、评估方法科学、评估要点齐全、参数取值依据充分合理、解决问题方案系统,得1-3分。

    4、估价报告、技术报告内容政策依据充分,理论性、逻辑性强,表述准确、完整、无遗漏,得1-3分。

    5、估价过程规范、估价结果客观、公正,无明显偏离市场价值的现象,得1-3分。

    五、服务质量与承诺(20分)

    1、机构专业人员齐全,能做到按时限及时安排估价师勘察现场,撰写评估报告,得1-4分。

    2、落实服务承诺保障措施,承诺制订严谨合理、措施保障可靠可行,得1-8分。

    3、公司在职人员对公司从业人员情况、评估业绩、经营状况、服务理念、公司诚信等方面对本项目作出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承诺,得1-8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上述评标办法对收到的投标书进行综合评审,在经评委评审后按综合得分由高到底的顺序进行排名,综合排名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低于成本价的除外)。中标价为其投标报价。若发现投标单位串通报价,扰乱投标秩序的,评标委员会将取消该单位参加投标的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1.5评标时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人员证件、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业绩、荣誉证明材料等原件(评标委员会评审时以原件为准)。

     


    第九章 成交通知书及采购合同

    一、成交通知书的签发

    (一)成交供应商的审查确认

    1.成交供应商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采购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应当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前由原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2.采购代理机构对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提交采购代理服务费的结果进行确认。

    (二)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三)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四)成交通知书的法律效力。

    成交通知书是采购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书面采购合同的签订

    (一)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书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的内容一致。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行订立背离采购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二)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采购合同的,双倍返还报价保证金。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采购合同的,采购人不予退还报价保证金。

    (三)采购合同由采购人(甲方)、成交供应商(乙方)双方签订,采购代理机构为见证方,见证方的责任是监督证明所签采购合同内容与磋商文件等要求和约定条款相一致。在签订采购合同之前,为维护双方利益,按照磋商文件约定,不但采购人要对成交供应商的履约能力进行考察,而且成交供应商也要对采购人的资金支付能力等情况进行认真考察。签订采购合同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各项约定,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任何采购合同责任。

    (四)采购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


    三、采购合同

    甲方(委托单位):                                   

    乙方(评估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本合同由合同文件及以下文件组成

    (1)招标文件

    (2)中标人投标文件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人在开标及评标过程中的书面承诺

    (5)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

    (6)附件

    二、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指导评估机构开展评估业务。

    2、配合评估公司向客户索取与评估工作相关的信息资料和技术资料。

    3、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内,从甲方办理抵押贷款手续的所有客户需从中标单位中选择为甲方提供房地产、土地评估服务,不得选用中标单位以外的其他评估机构。

    4、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3年内若出现三次违约现象,乙方有权利单方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如无特殊原因和正当理由,不得迟于规定的时间交付《评估报告》。

    2、乙方必须保证对委托评估的房地产及资产予以客观、公正地估价,不得与客户私自串通,提高抵押物价值。

    3、乙方对甲方及客户提供的评估资料和技术资料应妥善保管并尽保密职责,非经甲方及客户同意不得擅自公开或泄漏给他人。

    4、乙方在代理本项目过程中所发生的设备、通讯、材料消耗以及人员费用等,均由其自行负担。

    5、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3年内若出现三次违约现象或三次以上不良记录或出现严重违约的,甲方有权利单方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四、评估费用及支付方式

    1、收费标准

     在“国家计委 、国家土地管理局计价格[1994]2017 号)”、“国家计委、建设部[1995]971号《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及“发改价格[2009]2914号”文件的基础上,以投标方的实际报价为准,                                                                                                     

    2、支付途径

     客户在领取评估报告时一次性支付。                                                                               

    五、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六、违约条款

    1、乙方拒绝提供评估服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即撤销乙方服务资格,同时乙方应按拒绝业务金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3年内,出现委托中标单位以外的评估机构为其提供房地产、土地评估服务的,甲方应按本业务评估金额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如未按期提交《评估报告》,按评估金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在评估过程中,若与客户私自串通,恶意提高抵押物价值,造成价值失实,给甲方带来风险的,乙方应按本业务评估金额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如因乙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的,引起诉讼时,违约方除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对方因诉讼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

    6、其他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决定。

    7、乙方不得收受相关利益人礼金、礼物、吃请等,经查实的一律清退,涉及违法犯罪的交由相关司法部门处理,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七、不可抗力条款

    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15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应证明。

    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提交潍坊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寿光市人民法院起诉。

    九、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六份,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   方:                          乙   方:      

    名    称:(盖章)                  名    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全权代表 (签字):                 全权代表 (签字):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开户单位: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时    间:    

     

     

     

     

    第十章 采购人责任

     

    一、采购人在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之前,必须与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依法确定委托代理事项,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密切配合、组织好竞争性磋商活动。

    二、采购项目进入采购程序,制定磋商文件和评审办法,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售磋商文件。

    三、磋商文件发出后,采购人不得擅自更改质量技术标准、评审标准等实质性条款。

    四、磋商文件中不得指定或变相指定货物的品牌和服务的供应商,不得擅自指明或变相指明采购进口产品。

    五、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产品技术指标、参数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不得含有倾向性和排他性的内容;不得以某个品牌或某种产品的技术指标、参数作为技术标准。

    六、按照国务院通知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采购人应当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必须认真核对各供应商的证件,证件不全和不符合有关要求的,不准作为供应商参加报价、磋商;对供应商应一视同仁;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单方面宣布成交无效,否则应赔偿成交供应商的损失,并双倍返还报价保证金。

    八、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采购合同的,双倍返还报价保证金。


    第十一章 供应商责任

     

    一、供应商应认真审阅磋商文件及有关资料的所有内容。供应商由于对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的任何误解和忽略,导致发生的任何风险及结果,其责任一律自负。

    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一律按磋商文件要求的格式认真编写,打印的字迹要清楚,项目报价等主要条款不得出现前后不一致的现象。

    三、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要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密封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委托代理人印鉴(或签字)。供应商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撤回已提交的报价文件,并书面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报价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四、按照本磋商文件要求的时间将报价文件递交至规定的地点。

    五、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磋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踏勘现场、编制报价文件与递交报价文件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无需对供应商因本次磋商事宜引起的任何费用或损失负责。

    六、供应商成交后不得将项目转包给其它单位或个人,也不得擅自将承包的项目肢解、分包。供应商成交后项目实际主要技术人员必须与报价文件所报项目主要技术人员相符;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单方解除采购合同。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项目采购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

       七、供应商一旦前来参加磋商,就表示认可并遵循本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并对自己在磋商活动中的行为负责,不得进行阻挠其他人进行磋商、操纵或恶意串通报价以及其他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活动。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取消其磋商资格并不予退还报价保证金。


    第十二章 其他内容

     

    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料、质量技术标准和数据,是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由此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等概不负责。

    二、供应商应认真审阅磋商文件及有关资料的所有内容,按规定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供应商由于对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的任何误解和忽略,导致发生的任何风险及结果,其责任一律自负。


    第十三章 报价文件格式

     





      正(副)本 

     


     

     

     


    寿光农商行外部资产评估机构入围项目

     

     

     

    报 价 文 件

     

     

    项目编号:ZY04WFSG2016018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1、 报价函(一包或二包)

    致:                       

    根据你方招标项目编号为ZY04WFSG2016018的寿光农商行外部资产评估机构入围项目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要求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做出以下承诺。

    (1)我方完全响应该招标文件要求,承诺按评估收费标准的               ﹪(大写:百分之             )的价格进行投标报价,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答疑文件及有关附件,对这些文件的内容完全响应。

    (3)我方承诺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

    (4)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60天)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5)我方已提交人民币     元作为投标保证金。

    (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7)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投标人:                                            (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单位:             (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身份证复印件(只可复印不可粘贴)



    3、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的唯一代理人,其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位:              部门:          职务: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身份证复印件(只可复印不可粘贴) 



    4、评估机构简介

     

     

     

    注:后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五、评估机构估价师名单

    姓名

    专业

    学历

    性别

    年龄

    职称职务

    注册证书类别及编号

    专业工作年限

    是否缴纳社会保险